人物履歷
1993年03月——1997年07月,任貴州省公安消防總隊政委(副師職);
![江建民[貴州省政協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原主任]](/img/1/ee6/wZwpmL2cjM2UTN2AjN0kTO0UTMyITNykTO0EDMwAjMwUzLwYzLzUzLt92YucmbvRWdo5Cd0FmLwE2LvoDc0RHa.jpg)
1997年07月——2002年08月,任貴州省公安消防總隊政委(正師職);
2002年08月——2007年09月,任貴州省民政廳副廳長(正廳級);
2007年09月——2013年03月,任貴州省人民防空(交通戰備)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2013年03月——2015年07月,任貴州省政協社會與法制委員會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4月8日,據貴州省紀委訊息: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政協社會與法制委員會主任江建民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5年6月24日,據最高檢訊息: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貴州省政協常委、社會與法制委員會主任江建民(正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免去職務
2015年7月29日,鑒於江建民涉嫌嚴重違紀,政協第十一屆貴州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關於免去江建民政協第十一屆貴州省委員會社會與法制委員會主任職務撤銷其省政協常委、委員資格的決定。
依法雙開
2016年7月,據貴州省紀委訊息: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對貴州省政協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原主任江建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江建民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江建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貴州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貴州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江建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